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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备案结果的公示

来源: 高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0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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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服务主体从业行为,强化殡葬行业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消费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殡葬市场秩序。前期通过发布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备案公告,组织开展集中备案工作。目前,集中备案工作已结束,现将完成备案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47家、殡葬服务从业人员51人有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有关规定及要求

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全县所有从事殡葬服务代理、丧葬用品代购、殡仪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向民政部门完成备案并纳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监管,未完成备案的机构及个人不具备合法殡葬服务从业资质,群众可拒绝接受未备案机构及个人提供的殡葬服务。

2.已备案殡葬服务经营的主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恪守文明节俭、诚信经营原则,严禁出现哄抬物价、强制消费、捆绑搭售、价格欺诈、诱导大操大办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3.尚未完成备案,但仍从事殡葬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请于9月20日前到高台县民政局509办公室提交完整备案资料,按程序完成备案。逾期未备案继续开展殡葬服务的,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广大群众如发现殡葬服务领域哄抬价格、强制消费、捆绑消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殡葬服务等问题,请及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  12315

              民政部门      0936-6621085                

二、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办理治丧事宜,优先选择本次公示的备案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审慎甄别社会零散殡葬服务人员,保护自身财产权益。后续新增、变更、注销备案信息,县民政局将实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1.高台县已备案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名单

         2.高台县已备案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名单


高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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